logo

社会保险培训

相关的社会保险文章及培训资讯

网易裁员事件引发的思考:5点建议,越早懂..
这两天,一篇《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的文章获得广泛关注。 今天网易针对此事,也发布了声明,腾讯科技转载了此文《刚刚,网易道歉了》。 ...

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相关问题解答
 1、概念区分   病假: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批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   医疗期: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

新员工试用期内,企业如何做好风险管控
 在新员工试用期之内,企业往往会存在哪些风险,比如选错人带来的经营风险、泄密风险,因为试用考核、薪资等导致的劳动法律风险等等,具体该如何预防及应对?如何降低新员工试用期内的用人风险?    ...

关于社保,不可不知的三个关键点
  虽然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医保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再熟悉不过,但有很多关键性的知识性内容,仍然有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以下这个三个关键点,你了解吗?    社保中断,会给你带来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法亮点解读二
...征求意见备受民众关注。这部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空白的法律有哪些亮点,给百姓带来哪些实实在在利益?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孙志华对此逐一点评。   【法律条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亮点解读】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目标首次确立意义重大。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难、养老保障地区差别大等问...

解读《社会保险法》六大重点问题
...题,笔者就该法所涉的六个重点问题分析如下,以便有关人力资源工作者和普通员工对该法有进一步的明晰认识:“放宽”养老保险累积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2011年新《社会保险法》亮点解读
...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针对欠缴社保费的现象,法律也规定了极有操作性的刚性应对措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

以人为本 有法可依——学习&n..
...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公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也包括政府必须承担必要的财政支出,以及通过行政手段保证劳动者履行缴费义务、企业为职工参保。《社会保险法》对政府责任的强化与凸显,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医保制度覆盖全民的责任。《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笔者认为,应尽快打破 “制度分设、城乡分割、资源分散”的 “三分”不利局面,加强职工...

社会保险法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
...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介绍,社会保险法经历近三年时间,共审议四次。一般法律三审即可通过,而《社会保险法》历经四稿,可见社会对这部法律的关注,以及此次立法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新法操作性如何?能否体现公平? 据财新网报道,四审稿中大量的授权性条款让这部基本法的意义有所折扣,即使不将诸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表述计算在内,草案中仍有近十个明确的授权性条款,它们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

社会保险法五大热点解读
...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解释,此前三审稿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四...

社会保险法亮点解读
...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机构分别征收的。按照1999年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哪个机构来征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

社会保险培训,社会保险法培训,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推荐
课程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2025年3月27-28日  深圳(A单元)
2025年4月18-19日  北京(A单元) | 2025年4月24-25日  深圳(B单元)
2025年5月16-17日  上海(A单元) | 2025年5月22-23日  广州(A单元)
2025年6月26-27日  广州(B单元) | 2025年7月11-12日  上海(B单元)
2025年7月18-19日  北京(B单元) | 2025年7月24-25日  深圳(A单元)
2025年8月28-29日  深圳(B单元) | 2025年9月18-19日  上海(A单元)
2025年9月25-26日  广州(A单元) | 2025年10月24-25日 北京(A单元)
2025年10月30-31日 广州(B单元) | 2025年11月21-22日 上海(B单元)
2025年11月27-28日 深圳(A单元) | 2025年12月19-20日 北京(B单元)
2025年12月25-26日 深圳(B单元)

课纲下载:《《劳动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企业用工风险管控与调岗调薪、裁员解雇、退休终止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doc
课程对象:企业中高层、HR管理者、法务、工会干部
2025年12月05日  广州
课纲下载:《年终考核、年终结算、年终离职等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策略》.doc
更多社会保险培训相关课程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热门课程列表 | 培训计划 | 网站地图 | 文字站点 | 加入收藏 | 用户中心 | 培训需求提交
固话:020-34071250、34071978 值班手机:13378458028(可加微信) 传真:020-3407197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双全律师事务所 邓江华主任律师
粤ICP备13018032号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森涛培训网 三策咨询.企业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