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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亮点解读


  工会有权监督社保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明确,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法律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机构分别征收的。按照1999年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哪个机构来征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这次社会保险法规定统一征收,是一个重大的决定。

  “这些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在为这件事情做调查研究,分析各地不同机构征收的利弊,寻找更好的管理体制。”胡晓义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会按照法律的规定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 据新华社。


文章热词: 社会保险法

作者:佚名;资料来源:四川农村日报;发布用户:chenz;发布时间:20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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