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员
热门点击:参观考察 中层干部 研发管理 采购管理 海关事务 秘书文秘 人力资源管理 销售营销 绩效管理 仓储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森涛培训网 >> 主题新闻 >> 股权激励 >> 正文

滨海高新区推股权激励奖高端人才

来源:中国网;作者:中国网;发布用户:guanlicy;发布时间:2011-2-22;

天津滨海高新区一景(中国网 滨海高新 新闻图)

  中国网 滨海高新讯 为吸引和留住高新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最大程度激发人才的创造性和竞争力,滨海高新区近日出台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先行先试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自主创新资金”中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最高奖励1千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人才认购企业股份。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通过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据滨海高新区科技局负责人介绍,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经济权利,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最大程度融合,已成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办法》针对高新区直属辖区内注册的公司,按照“采点试行,逐步完善”的试行工作方法,由点带面逐步推广股权激励机制。在管委会与试点企业、试点企业股东之间、试点企业与高新技术人才之间的相关协议中,将对试点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标、成长目标和进度、吸纳社会投资资金的金额和比例、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高新技术人才享有期权等相关条件及持股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根据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行业发展潜力和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以试点企业实际运营的经济效益为基数,以协议的股份期权相应金额为限,高新技术人才可获得最高1千万元的不同梯度的资金,用于认购试点企业的现有股份或定向增发股份。

  据了解,《办法》涉及的高新技术人才主要指拥有产业化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有志于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外归国和其他机构的具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根据高新技术人才的项目条件,由管委会、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人才约定股权激励支持方式和股份,在未来约定期限内,由指定的高新技术人才持有该部分股权。

  该办法将于2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记者谷菲)

  梦开始的地方 滨海高新区打造人才高地正当时

  2009年2月,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传来喜讯,研发小分子抗肿瘤创新药物的国际领军人才李勇博士,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千人计划”。在引进李勇博士过程中,滨海高新区先后三次邀请其实地考察,制订了特殊的准入政策和优惠政策,设立专职服务顾问,提供全程代办公司注册服务、解决住房、公司用人、科技项目申报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凭借全方位、多领域的优质服务,滨海高新区的人才环境不断优化,聚集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


文章热词:    

免责声明: 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所登载此文是由开放网络用户自由发布分享,本站不参与审核、编辑或修改,仅为提供给感兴趣读者学习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同意该文章的立场观点,且本站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连带责任。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详见本网的法律声明
相关课程
相关专题
延伸阅读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热门课程列表 | 培训计划 | 网站地图 | 文字站点 | 加入收藏 | 用户中心
固话:020-34071250、34071978 值班手机:13378458028(可加微信) 传真:020-3407197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双全律师事务所 邓江华主任律师
粤ICP备13018032号 Copyright (c)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森涛培训网 三策咨询.企业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