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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权激励降低代理成本利在长远

来源:第一创业证券;作者:第一创业证券;发布用户:guanlicy;发布时间:2011-2-22;

  事件:
 招商银行2月18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本期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条款如下:
 一、授予数额:合计18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16亿股的0.0088%。
 二、授予日:2011年2月18日
 三、授予价格:19.24港元。根据相关规定,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1、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收盘价(19.24港元);2、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18.34港元)。
 点评:
 1、本次股权激励以H股股票增值权方式进行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每一份股票增值权与一份H股股票挂钩。每一份股票增值权的收益=股票市价-授予价格。
 2、本次股票增值权授予是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一部分
 本次股票增值权依据公司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该计划规定股票增值权由公司董事会在计划有效期内分10次实施与授予,原则上每年授予一次。该计划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对应的股票总量,与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之和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10年有效期可对高管形成长期激励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H股股票增值权自授予日(2011年2月18日)起10年内有效。授予日起2年内(2013年2月18日前)为行权限制期,期间不得行权。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2013年2月19日--2021年2月18日)为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的前4年(2013年2月19日--2017年2月18日),每年生效可行权额度为当期授予总额的25%。股票增值权在生效日后至行权有效期结束前都可行权,行权可以一次或分次进行。
 4、目前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处于虚值状态
 公司前三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中,仅第二期处于实值状态,其余两期目前处于虚值状态。按授予计划条款规定,第一期与第二期股票增值权已进入行权有效期。但由于公司高管已主动放弃2010年度可生效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各25%的部分,因此目前公司没有处于实值状态的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5、维持对公司的"强烈推荐"评级
 公司中间业务占比高,业务发展模式优良。管理层良好的执行力是二次转型成功的保证。此外在加息环境中,公司的息差反弹也快于上市银行平均水平。我们预计公司2010年至2012年EPS分别为1.29元、1.58元、1.80元,对应最近收盘价的PE分别为10.17倍、8.29倍、7.27倍,维持"强烈推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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