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 | |||
【培训讲师】 | 陈军律师 | ||
【参加对象】 | 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法律部门负责人! | ||
【参加费用】 | ¥1000元/人 (费用含:专家授课费、资料费、午餐、咖啡茶水) | ||
【会务组织】 | 森涛培训网(www.stpxw.com).广州三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咨询电话】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 | ||
【联 系 人】 | 庞先生,邓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线 QQ 】 | 568499978 | 课纲下载 | |
【温馨提示】 | 本课程可引进到企业内部培训,欢迎来电预约! |
2008年3月15日 广州
2008年3月28日 深圳
● 课程目的:
全国人法工委、劳动部对劳务派遣又做了严格的限定,将对目前劳务派遣产生重大影响!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产生颠覆性的变化,劳务派遣还能走多远都可能成为问题。
另外,2007年12月29日出台,将于2008年5月1日生效的《劳动调解仲裁法》,使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应对劳动争议的方式将发生重要变革。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界热议。没有几部法律能这样牵动国人的心。
说法纷纭,企业界似乎悲观者众:《劳动合同法》是完全坐在劳动者一边;人力资本增加,中国企业的竞争力要下降了;日本的长期雇佣制都在改变,中国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范围却在扩大;针对员工的违约金只能有两种。于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不久,有的企业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约束,在“钻研”了《劳动合同法》后,便有“突击炒人”的新闻。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又有类似多少的新闻会上演?还有多少类似的“应对”之策陆续有来?
“应对”不应当是这样!
“突击炒人”这样的应对措施解决不了,也平衡不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隐患潜伏、风险将至。
● 培训收益:
1、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2、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3、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4、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6、了解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哪些劳动争议;
7、提高预测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
8、获得规避劳动争议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有平衡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劳动制度设计与安排,才是长效、稳定的应对之策!
●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招聘、录用制度检讨
一、招聘广告、入职通知书潜藏的法律风险:
二、录用应届大学生的注意事项;
三、体检的制度安排、职业病法律风险的防范;
四、入职调查与员工欺诈——告知的法律意义
五、录用手续、入职登记表法律设计
六、聘用尚未与其它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订立与生效的法律区别——劳动合同生效了吗?
第二章 试用期
一、如何约定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劳动关系管理系统
第四章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培训——两种违约金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条件;
1、公司的商业秘密类型;
2、常见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3、密级的划分;
4、内部业务运行过程中的保密
A、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B、与员工的保密协议;
C、与员工的竞业限制合同;
5、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
6、商业秘密泄露后的应对措施。
二、培训协议的法律设计
第五章 劳动合同期限的要点把握
一、固定期限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终身雇佣制?
三、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六章 善用王者条款—规章制度: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法律”
一、新法施行后现行有效的规章有效性问题
二、法律条文的规定方式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借鉴意义
三、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被仲裁及法院认可?
四、民主程序、民主方式的设
五、工会与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一个也不能少!
六、规章制度公示、知晓、签收
七、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条款的冲突、衔接
八、如何在规章中规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事项——诸如“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不仅仅是补偿金!
一、协商一致解除
二、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者“恋爱法则”——若即若离、不即不离;
2、企业的“离婚制度”——当断则断,不断自乱;
第八章 违约金之外的保护方式——企业利益的自我保护
一、限定违约金后,企业如何面对?
二、违约金、赔偿金、双倍赔偿金、赔偿损失
三、企业利益的保护方法
1、赔偿损失
2、人事档案=鸡肋?
第九章 工资
一、计件制工资与计时制工资在法律效果上的不同
二、试用期的工资是否能低于最低工资?
三、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打卡制度之安排、加班申请之设计
四、自愿加班的问题
五、如何体现加班工资?
六、如何扣除食宿费
七、扣罚工资
八、税后工资
九、拖延支付工资
十、内部培训、沟通会、文体活动是否算加班?
十一、停工、停产,未超过三十日的工资支付
十二、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章 职业病、工伤
一、企业对员工职业病所负的严格责任
二、职业病的“替罪羊”
三、工伤的界定
三、工伤保险
第十一章 “好聚好散”——离职制度设计
1、离职通知与离职证明
2 、交接手续与离职手续区别点
第十二章 休息与休假
1、补休与加班
2、年假的制度安排
3、法定假期与特殊假期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之法律设计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九、保密与竞业限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章 劳务派遣(人事外包)失去生存空间?
一、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完全相同?
二、劳务派遣对用人单位之利弊分析
第十五章 劳动纠纷、仲裁、诉讼
一、劳动仲裁与诉讼与企业的群体影响效应
二、中看不中用的“支付令”
三、劳动仲裁与诉讼的程序(一裁二审)
四、权利需要主张才是权利
五、你有证据吗?——证据为王
● 讲师简介
陈军律师,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行业十年, 专注于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等方面经验丰富。曾开办《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企业如何应对全新<劳动合同法>》、《公司架构法律设计与管理》、《知识产权法律设计与管理》、《劳动合同法下的工资、工时、 休假及加班管理风险控制》、《劳动合同法下的离职员工管理技巧及风险控制》等主题的法律专题研讨会、公开课、内训.曾为多家大中型知名企业提供过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独特的实际案例教学, 将枯燥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管理理论溶入实际管理当中,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陈律师作风严谨、专业性强,已受训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企业人士达8000余人, 接受过培训的学员均对其专业水平及讲授水平给予很高的评价;培训效果显著,深受学员的爱戴、企业的好评。
培训过的企业有:
TCL、百事饮料(广州)有限公司、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上岛咖啡、林德叉车、真功夫餐饮集团、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崖作业公司、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燕塘牛奶、美亚股份、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海格通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广东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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