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3月15日 广州 2008年3月28日 深圳
● 课程目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劳动部对劳务派遣又做了严格的限定,将对目前劳务派遣产生重大影响!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产生颠覆性的变化,劳务派遣还能走多远都可能成为问题。 另外,2007年12月29日出台,将于2008年5月1日生效的《劳动调解仲裁法》,使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应对劳动争议的方式将发生重要变革。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界热议。没有几部法律能这样牵动国人的心。 说法纷纭,企业界似乎悲观者众:《劳动合同法》是完全坐在劳动者一边;人力资本增加,中国企业的竞争力要下降了;日本的长期雇佣制都在改变,中国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范围却在扩大;针对员工的违约金只能有两种。于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不久,有的企业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约束,在“钻研”了《劳动合同法》后,便有“突击炒人”的新闻。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又有类似多少的新闻会上演?还有多少类似的“应对”之策陆续有来? “应对”不应当是这样! “突击炒人”这样的应对措施解决不了,也平衡不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隐患潜伏、风险将至。 ● 培训收益: 1、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2、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3、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4、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6、了解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能隐藏着哪些劳动争议; 7、提高预测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 8、获得规避劳动争议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有平衡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劳动制度设计与安排,才是长效、稳定的应对之策! ●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招聘、录用制度检讨 一、招聘广告、入职通知书潜藏的法律风险: 二、录用应届大学生的注意事项; 三、体检的制度安排、职业病法律风险的防范; 四、入职调查与员工欺诈——告知的法律意义 五、录用手续、入职登记表法律设计 六、聘用尚未与其它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订立与生效的法律区别——劳动合同生效了吗? 第二章 试用期 一、如何约定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劳动关系管理系统 第四章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培训——两种违约金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条件; 1、公司的商业秘密类型; 2、常见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3、密级的划分; 4、内部业务运行过程中的保密 A、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B、与员工的保密协议; C、与员工的竞业限制合同; 5、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商业秘密; 6、商业秘密泄露后的应对措施。 二、培训协议的法律设计 第五章 劳动合同期限的要点把握 一、固定期限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终身雇佣制? 三、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六章 善用王者条款—规章制度: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法律” 一、新法施行后现行有效的规章有效性问题 二、法律条文的规定方式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借鉴意义 三、如何使企业的规章制度被仲裁及法院认可? 四、民主程序、民主方式的设 五、工会与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一个也不能少! 六、规章制度公示、知晓、签收 七、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条款的冲突、衔接 八、如何在规章中规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事项——诸如“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不仅仅是补偿金! 一、协商一致解除 二、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者“恋爱法则”——若即若离、不即不离; 2、企业的“离婚制度”——当断则断,不断自乱; 第八章 违约金之外的保护方式——企业利益的自我保护 一、限定违约金后,企业如何面对? 二、违约金、赔偿金、双倍赔偿金、赔偿损失 三、企业利益的保护方法 1、赔偿损失 2、人事档案=鸡肋? 第九章 工资 一、计件制工资与计时制工资在法律效果上的不同 二、试用期的工资是否能低于最低工资? 三、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打卡制度之安排、加班申请之设计 四、自愿加班的问题 五、如何体现加班工资? 六、如何扣除食宿费 七、扣罚工资 八、税后工资 九、拖延支付工资 十、内部培训、沟通会、文体活动是否算加班? 十一、停工、停产,未超过三十日的工资支付 十二、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章 职业病、工伤 一、企业对员工职业病所负的严格责任 二、职业病的“替罪羊” 三、工伤的界定 三、工伤保险 第十一章 “好聚好散”——离职制度设计 1、离职通知与离职证明 2 、交接手续与离职手续区别点 第十二章 休息与休假 1、补休与加班 2、年假的制度安排 3、法定假期与特殊假期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之法律设计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九、保密与竞业限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章 劳务派遣(人事外包)失去生存空间? 一、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完全相同? 二、劳务派遣对用人单位之利弊分析 第十五章 劳动纠纷、仲裁、诉讼 一、劳动仲裁与诉讼与企业的群体影响效应 二、中看不中用的“支付令” 三、劳动仲裁与诉讼的程序(一裁二审) 四、权利需要主张才是权利 五、你有证据吗?——证据为王 ● 讲师简介 陈军律师,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行业十年, 专注于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等方面经验丰富。曾开办《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企业如何应对全新<劳动合同法>》、《公司架构法律设计与管理》、《知识产权法律设计与管理》、《劳动合同法下的工资、工时、 休假及加班管理风险控制》、《劳动合同法下的离职员工管理技巧及风险控制》等主题的法律专题研讨会、公开课、内训.曾为多家大中型知名企业提供过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独特的实际案例教学, 将枯燥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管理理论溶入实际管理当中,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陈律师作风严谨、专业性强,已受训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企业人士达8000余人, 接受过培训的学员均对其专业水平及讲授水平给予很高的评价;培训效果显著,深受学员的爱戴、企业的好评。 培训过的企业有: TCL、百事饮料(广州)有限公司、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上岛咖啡、林德叉车、真功夫餐饮集团、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崖作业公司、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燕塘牛奶、美亚股份、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海格通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广东长大 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生益电子、东莞万宝至电机设备制造限公司、中长康达、东莞万宝至电机设备制造限公司、广州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从兴电子开发有限公司、德信行(珠海)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达飞轮船(中国)船务有限公司、新会市冠浩服装有限公司、JHN石油作业、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美标益丰搪瓷、深圳宇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爱索公司、广州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国际广告、 平成广告等600多家企业。
----------------------------------- 课程网址:森涛培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