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伊始,人们无不带着焦虑与不安去面对新法的实施,各种意想不到的操作难题,更是困扰着每一位人事管理者。东莞唯一专职近二十年的劳动法专家----李连明主任律师,将依据本土最有效的实务,竭诚迎解您在新法实施过程中所遇的一切不解与困惑。 ● 主要内容: ☆ 带薪年休假的公布实施,人均年休假达120天以上,如何合理安排与调节加班,以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 未签合同的员工现不愿签可否辞退,要补往年的补偿金吗?合同期满员工要续签公司不干,要付补偿金吗? ☆ 员工或企业单方面原因致合同未签可否有偿或无偿终止关系及保姆、到退休年龄、外籍人员的新法处理 ☆ 谈存续合同在新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及“公示或告知”法律认可方式 ☆ 签合同就买保险吗?可否全签只买一部分?发现未买社保就辞职要付补偿金吗?工会必须成立吗? ☆ 合同08年2月到期,春节放假员工离厂,节后可否重招工重签合同?08年3-4月份合同到期怎么办? ☆ 离职又入职且岗位不同,能再定试用期吗?异地调动,合同上工作地点该怎样写?计件工资如何约定? ☆ 试用期员工能随意辞退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限与合同期限怎么定?自编合同是否鉴证的最新规定 ☆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约定终止条件吗?合同中报酬可否不是具体数额?合同中岗位期限能少于合同期限吗? ☆ 固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有何区别?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只签固定的,否则给补偿金走人,行吗? ☆ 无固定与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计算方式一样吗?如何证明员工拒签合同且不愿买保险?临时工要签吗? ☆ 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工龄超10年员工自动离职需付补偿金吗?已签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时要付补偿金吗? ☆ 能否以合同约定工资或代扣代缴食宿、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的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 转型或另办执照工龄能否连续? 15年懒散,合同4 月到期,实薪高过690,可否辞退或不派工作、降薪职? ☆ 每月哪天发薪才不违法、工资条一定要发员工吗?如何合法有效地与员工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 月正常工作为20.92天但10月有23天底薪怎么算?月工资只690还能罚款、扣社保、食宿吗?月工作15天,工资不足690违法吗? ☆ 除工资外,企业还要承担员工哪些费用?最低工资是否包括食宿?被辞退后还能要加班费吗? ☆ 到底有哪些情况辞退员工才不用支付补偿金?补偿金可否分摊在每月工资?是否包括年终奖、年终分红? ☆ 可否让离职员工到工资统一发放时领取或书面委托亲友到时领取;员工合同期满告工资没发够怎么办? ☆ 处理劳动争议时,企业哪些证据不被采纳?企业哪些计算机不能上网?制度或合同上可用“罚款”字眼吗? ☆ 泄密需赔偿有无上限?掌握重要资料人员要求过高加薪,否则不干怎么办?加班可否用补假代替? ☆ 申请加班没批就加班要付加班费吗?拒加班及旷工三日可否无偿辞退?部分合同无效与不签的区别。 ☆ 高管、保安、外勤、厨房等加班费计算和追索时效及探亲、病、产、婚丧等假的法律规定及其工资支付; ☆ 休息或休假时厂外被打伤所付医药费企业要承担吗?违规工伤,员工是否要承担医药费,可否对其罚款? ☆ 会上,律师就您在签订新合同和新制度的编制操作实务过程中所遇疑难问题,将予最满意地解答……
● 主讲专家: 李连明律师,东莞唯一专职从事劳动法研究和服务工作近二十年的中国注册执业主任律师,多次荣获东莞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称号。特别是在为东莞本土近千家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更是赢得了东莞司法界和企业的广泛尊重与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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